引言
本文档(“指南”)包含 CentOS 文字商标(“文字商标”)以及 CentOS 标识、CentOS 图形符号、“Powered by CentOS”徽标和所有其他 CentOS 徽标(“徽标”)(统称为“CentOS 标志”)的使用指南。
CentOS 标志是 Red Hat, Inc.(“Red Hat”)的商标。商标保证了与商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如果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可能会引起混淆。因此,Red Hat 对 CentOS 标志的保护对 CentOS 项目和 CentOS 社区都有益。
本指南旨在提供足够的清晰度,让您了解您对 CentOS 标志的使用是否可接受。本指南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您根据任何 CentOS 软件发行版中软件包所涵盖的开源或其他版权许可所获得的权限。
CentOS 项目本质上是一个非商业社区项目,免费提供软件,尽管构成 CentOS 软件发行版的各个组件软件包的版权许可可能允许商业用途。
CentOS 社区的角色
Red Hat 欢迎整个 CentOS 社区协助举报不符合规定的 CentOS 标志使用,并鼓励那些从事不符合规定使用的人采取纠正措施。
一般原则
无论何时使用 CentOS 标志,您都必须以不误导他人(无论是直接误导还是通过遗漏误导)的方式进行,说明他们正在获得什么以及从何处获得。法律通过两种主要方式反映这一要求:它禁止制造“混淆的可能性”,但允许“指代性使用”。
例如,当您实际分发的是官方 CentOS 版本(“官方”软件包、构建和版本是指已获得 CentOS 项目批准发布的那些)的下游修改版本时,您不允许声称您正在分发 CentOS 软件。否则,如果您的接收者没有获得他们本应从 CentOS 项目官方发布的软件中获得的功能,他们将会感到困惑。再举一个例子,您不允许在您的网站上使用徽标,以暗示您的网站是 CentOS 项目的官方网站,或者 CentOS 项目认可您的网站。另一方面,您当然可以说,例如,您喜欢 CentOS 软件发行版,或者您参与了 CentOS 项目。
您不得将 CentOS 标志的全部或部分作为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志、域名、公司名称、商号、产品名称或服务名称使用或注册。
商标法不允许您使用与 CentOS 标志易混淆的名称或商标。这意味着,除其他外,您不得将任何 CentOS 标志的变体、任何语音等同物、衍生词或缩写用于类似或相关的项目、产品或服务。
软件相关用途
可接受的用途
-
您可以将 CentOS 标志用于非商业性再分发 (1) 官方 CentOS 版本的位对位完全相同副本,以及 (2) 官方 CentOS 源代码包的未修改副本。
-
您可以仅使用文字商标,而不能使用徽标,来真实描述您所提供的软件的来源,而不是软件本身,如果您的分发内容是修改过的官方 CentOS 源代码或由修改过的官方 CentOS 源代码编译的构建。例如,您可以说:“此软件源自 CentOS 发行版的源代码。”但是,您不能说该软件是 CentOS。
-
您可以使用文字商标真实描述您的软件与 CentOS 软件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只能在描述关系的动词或介词之后使用文字商标。例如,您可以说“用于 CentOS 发行版的 MyProject 软件包”,但您不能说“MyProject 的 CentOS 软件包”。
-
您可以使用“Powered by CentOS”徽标真实声明您的应用程序运行于或使用官方 CentOS 版本。
-
您可以在应用程序的主题、人物或皮肤中使用 CentOS 标志,以表示您对 CentOS 项目的支持,前提是这种使用是非商业性的,并且显然是装饰性的,而不是可能被理解为网站或应用程序品牌的使用。
不可接受的用途
尽管本指南中另有规定,以下均为不可接受的用途示例:
-
在 CentOS 软件的商业性再分发中使用 CentOS 标志(商业性再分发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商业活动或创收商业活动相关的再分发),无论 CentOS 软件是否未修改,除非上述许可。
-
使用 CentOS 标志来标识将 CentOS 软件的任何部分与任何其他软件相结合的软件,除非该组合发行版是官方 CentOS 发行版。例如,您不得以“CentOS FooStack Distro”的名称分发 CentOS 软件与 FooStack 项目发布的软件的组合。
-
在任何 CentOS 软件的重建中使用 CentOS 标志,除非该重建是官方 CentOS 构建,无论 CentOS 软件是否未修改。
在非软件商品和服务中的使用
可接受的用途
- 您可以在您的网站上使用 CentOS 标志以表示您对 CentOS 项目的支持,只要
- 您自己的品牌或命名比 CentOS 标志更突出;
- 所有徽标都超链接到 https://centos.net.cn/;
- 该网站不太可能让用户认为您的网站、服务或产品是 CentOS 项目的网站、服务或产品;并且
- 该网站明确声明它未获得 CentOS 项目的认可。
- 您可以在书籍、文章和演示文稿的标题中使用文字商标,您可以在书籍、文章和演示文稿幻灯片中包含的插图中使用徽标,只要这种使用不太可能暗示 CentOS 项目已出版、认可或同意您的作品。
不可接受的用途
尽管本指南中另有规定,以下均为不可接受的用途示例:
- 将 CentOS 标志用作域名或子域名的一部分,除非适用法律允许。
- 在出售的促销商品上使用 CentOS 标志。
商标的正确使用
在文本中使用商标
- 始终通过至少首字母大写或全部大写来区分商标和周围文本。
- 不可接受:centos
- 可接受:CentOS
- 始终以其确切的形式使用商标,拼写正确,不缩写、不带连字符,也不与其他任何单词组合。
- 不可接受:Cenntos
- 可接受:CentOS
- 不要将商标复数化。
- 不可接受:我的实验室里有十七个 CentOSes。
- 可接受:我的实验室里有十七台 CentOS 机器。
- 不要使用“a”或“the”来指代商标的实例。当您在冠词后使用商标时,您应该只将商标用作修饰名词的形容词。
- 不可接受:我在我朋友的笔记本电脑上安装了一个 CentOS。
- 可接受:我在我朋友的笔记本电脑上安装了一个 CentOS 版本。
- 不要将商标用作动词。
- 不可接受:我们正在 CentOSing 我们的服务器。
- 可接受:我们正在我们的服务器上安装 CentOS 发行版。
- 不要将商标用作所有格。
- 不可接受:CentOS 的发行版是稳定的。
- 可接受:CentOS 发行版是稳定的。
徽标的使用
您不得更改任何徽标,除了缩放它。这意味着您不得向徽标添加元素、更改徽标的颜色或比例、扭曲徽标或将徽标与其他徽标组合。
联系信息
如果您对本指南或本指南未提及的 CentOS 标志使用有任何疑问,或者您遇到任何令人混淆的或误用 CentOS 标志的情况,请联系 centos-tm@centos.org。
许可和署名
本指南部分基于 模型商标指南。本指南和模型商标指南均根据 知识共享署名 3.0 未本地化许可 获得许可。